暂且不考虑生育率变化的因素,如果按照65岁及以上的口径定义老年人口会有什么不同的结果。事实上,以60岁及以上人口定义的情形相比,到2035年,老龄化率可以降低7.5个百分点,老年人口数减少近1/4。
正因为如此,鉴于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相对滞后,以及迄今为止仍然具有的“现收现付”性质,预期会随着老龄化的进一步加深,在财务上和制度运行能力上日益捉襟见肘,中央提出了“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”的改革目标。
由于目前维持这个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,完全在于尚有利的人口年龄结构,一旦抚养比大幅度提高,这个制度则难以为继。因此,无论是从保持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还是从增加劳动力供给角度,最终都不能回避这个目标。
以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(OECD)国家为例,2010年男性平均退休年龄为62.9岁,女性为61.8岁。按照既有趋势估计,到2050年,OECD国家男女平均退休年龄将达到65岁,即在2010年的基础上,男性退休年龄提高接近2.5岁,女性退休年龄提高大约4岁。
但是,正如中央对这一目标的表述所显示,拟达到目标(延迟退休年龄)与实现手段(渐进式)具有同等的重要性。由于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与年龄具有反比关系,即年龄越大受教育程度越低,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也越弱,他们的实际退休年龄事实上还显著低于法定退休年龄。如果不能通过教育、培训和就业政策调整,明显提高大龄劳动者群体的就业能力,提高实际退休年龄,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充其量只能解决养老金潜在缺口的问题,却不能达到增加劳动力供给的目的,反而把这个群体置于不利的劳动力市场地位。
因此,当前的政策着眼点不在于制订一个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表,而是针对大龄劳动者的人力资本特征,实施一个改善就业环境、增强就业能力,从而提高实际退休年龄的路线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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